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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河南周口突发抢劫银行杀人血案凶手持枪杀人罪责难逃

时间: 2024-04-01 12:55:04 |   作者: 产品中心

1997年河南周口突发抢劫银行杀人血案凶手持枪杀人罪责难逃介绍

  “有人抢银行了!”这条爆炸性消息迅速在人群中传开。这是建国以来发生在周口地区乃至整个豫东地区的首起特大恶性杀人抢劫银行案。

  当天8时45分,周口市信用社火车站分社营业室被歹徒抢劫,两名营业员英勇搏斗,一人牺牲,一人身负重伤。时任周口地区公安处副处长兼周口市公安局局长范志刚和负责刑侦工作的副局长闻讯率先赶到现场,路上已通过110发布紧急命令,400多名民警已奔赴各自的岗位设卡堵截。

  当天上午10时许,时任河南省公安厅厅长王明义接到“10·18”案件的报告后,立即通过厅指挥中心作出四条指示:一是通知周口地区公安处,全区动员,全方位堵截、清查、搜捕;组织精干力量,做好案件侦破工作,指挥要具体、侦查要细致,严防留下漏洞。二是立即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尤其是漯河、许昌、驻马店、商丘、开封等地市,要加大协查力度。三是通知各地市公安机关,有关此案线索速报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以便综合分析使用。四是省公安厅刑侦处迅速组织人员赴周口指导破案,帮助解决侦查中的技术问题。部署完毕,王明义还是不放心,又立即派省公安厅一名党委委员带领3名技侦人员火速赶往周口。

  案发现场位于周口市城区火车站附近的市信用社火车站分社院内,中心现场坐南朝北,三间平房,员工陈某被歹徒连刺24刀身负重伤,已被先期赶到的巡警送往医院抢救。营业室内的保险柜和装钱的铁箱子全部敞开,钱款显然已被歹徒掠走。

  当天中午12时30分,火速赶回的周口地区公安处处长丁保东在案发现场召开紧急会议,成立“10·18”破案指挥部,丁保东任指挥长,公安处副处长刘太亮、副处长兼周口市公安局局长范志刚任副指挥长,下设专案组和其他破案小组。

  一道道命令从“10·18”破案指挥部迅速下达到各破案小组。与此同时,在省公安厅的部署下,与周界的漯河、许昌、商丘、驻马店、开封等地市也布下了天罗地网。

  经现场勘查,除提取4枚脉冲波浪型花纹的鞋印外,无另外的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勘查中发现,室内警报器电线被截断,室内后窗从西往东数第二、第三根钢筋与护栏扁铁接触处被锯开,断痕新鲜。室内后门门锁及贯钉被剪断后用胶粘住,保险柜和钱箱里的现金共3.48万元被歹徒全部抢走。与此同时,对附近群众的调查工作也在紧张地进行着。

  现场目击者共4人:开拖拉机的青年小毛;在信用社院里居住的小女孩小陈及其母亲;从现场路过的一名骑摩托车的群众。小陈反映:“8时40分左右,有两个人敲门,说是来修电的。这两个人一高一低,爬到信用社房子上敲打了几下就从后门进到营业室去了,大概十多分钟后他们就出来了,其中一人掂一个编织袋,袋子上还有血。我看这两个人不像好人,立即喊俺妈过来看,这时两个人已经不见了。我们往信用社屋里一看,两名营业员躺在地上,我们赶快报了警。”目击者小毛回忆:“大概9点钟左右,我从信用社前的马路上路过,突然看见从信用社的铁门上跳下来两个人,一高一低,慌慌张张地骑一辆三轮车朝西走了。”

  当晚8时,“10·18”破案指挥部在周口市公安局召开紧急会议,听取各小组关于“10·18”案件的汇报,传达省公安厅厅长王明义的指示,研究部署下一步侦破工作。

  指挥部认为,这是一起经过精心预谋、计划周密的抢劫案,犯罪分子系两人或两人以上,案发前曾在现场出现过,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和反侦查能力,具有一定的电工知识和机械修理知识。根据犯罪分子逃跑时借助人力三轮车和其口音情况,加上其所穿衣服和鞋子都是近几年周口市场上常见的,因此能大胆认定犯罪分子是本地人,可能是居住在城乡结合部或在城内租房居住的务工经商人员。犯罪分子心狠手辣,不计后果,应为“劳改”释放人员或有劣迹的人员。

  指挥长丁保东对侦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丁保东说:“‘10·18’案件是周口地区乃至豫东地区建国以来发生的首起恶性抢劫银行案,轰动中原,震惊省内外。此案不破,我们没法向人民群众交待,没法向上级党委、政府交待,没法向以身殉职的信用社员工交待。因此,全区公安机关要横下一条心、立下军令状,坚决拿下‘10·18’案件。”丁保东讲完,副指挥长刘太亮、范志刚详细部署了排查工作。会议结束后,范志刚等又同参战技侦人员一起对案件进行了具体分析,并决定派两名民警连夜赶赴郑州,到省监狱管理局把近几年释放的周口籍劳改、劳教人员名单及其原犯罪情况,还有劳改、劳教时的表现一并抄回来。

  10月19日,大规模地毯式排查和调查全面开始。周口市公安局刑侦二中队对案发当天的取款人员进行了逐个访问。当天共有8人存取款,8人反映没发现任何异常。此时,被犯罪分子刺伤的信用社员工陈某已经苏醒,她回忆说:“18号上午8时45分左右没有人办理业务,同事王某在外屋,我到里屋准备打电话。这时突然从后门闯进来两个人,拿刀的人直奔王某,拿枪的向我这边走来。他拿的是‘’式手枪,我爱人是押款员,我见过这种枪。两个人一进屋就说,‘快拿钱来,不然就杀死你们’。我们不给钱,他俩就用刀子捅我们,先捅王某,王某勇敢地同他们搏斗。后来他们看我准备打电话报警,又跑过来捅我。这两个人一高一低,本地口音,其他都记不清了。”

  这是案发以来警方获取的最直接的线索。“”式手枪的出现,无疑为下一步破案提供了重要条件。

  从河南大学和驻马店地区请来的两位专家根据目击者和受害人提供的线索,结合技术人员的现场勘查结果,很快画出了两名嫌疑犯的头像。让受害人和目击者看后,一致说“像”。于是,当天晚上,两名嫌疑犯的模拟画像就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于众。

  10月22日,一家信用社工作人员向破案指挥部反映:当天有两名农民模样的青年人,神色诡异,到该储蓄所存入人民币3万多元,办理手续时以手掩面,神色慌张,与电视上公布的嫌疑犯各方面都相似。破案指挥部对这条线索极为重视,当即派出大批民警布控守候,当场抓获了两名嫌疑人。经突审,两名嫌疑人是上蔡县人,利用涂改发票的手段在商水县谭庄镇一面粉厂骗取现金3万元。指挥部查实后,决定另案处理。

  人海茫茫,大海捞针,线索一条条反应过来,又一条条被否定。几天时间,全市干警共走访群众数万人,调查电料门市部129家,清查人力三轮车4000多辆,排查重点嫌疑人600多人,查证重要线多条。纷至沓来的信息经公安民警逐一查证,被一一排除。经层层过滤,嫌疑人从600多人缩小到300多人,又从300多人缩小到30多人。

  转眼间,案发已逝去一个星期了。10月24日晚,指挥部再次召开会议。丁保东指出:“明天是星期六,距‘10·18’案件发案正好一个星期。根据规律,上周六在现场附近出现过的人员,这一周六还有可能出现。要把握机会,明天再开展一次大规模群众访问活动。”

  10月25日一早,近百名侦查员出现在“10·18”案发现场附近,他们与群众亲切交谈,逐个访问过路人。7时35分,一条重要线索反映上来。一名在附近贩卖竹竿的群众反映:10月18日早上7点多,他看到一名年轻人在现场附近路上出现过,这个人好像是前几年在工农路开饭店的,家在康湾村,名叫康新光或康新建。民警们立即向范志刚汇报,范志刚指示:“这条线索很重要,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按照范志刚的指示,指挥部遂以排查“10·18”案件嫌疑人为由“请”康氏兄弟到市公安局录像。经了解,康氏兄弟共5人,其中有4人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老三康新建、老五康新光是近两年才从劳改农场释放开来的。录像经目击者辨认,说有点“像”。公安局遂以“10·18”案件重大嫌疑将康新建刑事拘留。

  周口警方立即派人奔赴信阳监狱,了解康新建服刑期间的表现,并对康新建两次服刑时的狱友做出详细的调查访问,了解康新建16号、17号、18号三天的活动情况。然而,没有证据证明康新建当天去过现场,也没从康新建这只狡猾的狐狸身上问出一点有价值的东西。经受害人和目击者再次辨认,以及围绕康新建内查外调80多人的反馈情况,康新建趋于排除。但破案指挥部研究后一致认为,康新建不能轻易排除,他是受害人反映的重大嫌疑人之一。

  11月5日,周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七中队民警在火车站辖区排查时,发现一名青年神色慌张,右手一直往腰里摸。民警们趁其不备,冲上去将其抓获,并从他身上搜出一把“”式手枪。民警们一边报告给指挥部,一边突审持枪人张某利。经查,该“”式手枪是张某利1993年10月23日盗窃的,最终排除了张某利的作案嫌疑。

  11月7日,商水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国营给指挥部打电话反映,商水县姚集乡大李庄村杀人在逃犯李某纪和“10·18”案件其中一名犯罪嫌疑犯相似,并持有。李某纪的一个叫王黑某的朋友正和“10·18”案中另一名犯罪嫌疑犯相似。指挥部对这一情报很看重,刑侦大队十多名民警连夜赶赴商水、项城,抓获了嫌疑人王黑某。王黑某承认了其他一些犯罪事实,但能证明“10·18”案与他和李某纪无关。指挥部决定,“10·18”排除李、王二人,交给商水警方处理。案发已经20多天了,案件还没有实质性突破。难道侦查范围划错了?难道侦查方向出现了偏差?难道思维方法陷入了怪圈?破案指挥部再次召开会议。

  丁保东指挥长沉着冷静,他充分肯定了前段的工作,要求大家按原来的侦查方案把各项工作做扎实,不能出现松懈、动摇情绪。指挥部要求,要围绕三轮车、作案工具、等以物找人、以事找人。重点集中在周口市城郊结合部,尤其是从纳入视野的30多名嫌疑人中,筛选出居住在城郊结合部的。这其中康新建疑点最大,他家距案发地点仅一公里左右。

  11月17日,商水县李埠口乡有群众反映:有人在沙河南岸河堤荆条丛中发现一辆人力三轮车,两侧及后部铁皮被拆掉。公安民警在附近进一步寻找,又发现了被丢掉的三轮车上的两块铁皮。经分析对照和群众辨认,正是“10·18”案发后嫌疑犯所骑三轮车。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破案指挥部根据三轮车丢弃的位置,综合分析后决定:把范围缩小到周口市八一路以东、沙河以南,也就是以康湾村为中心的重点区域内。

  11月20日下午,康新建的妻子李某丽接到公安局的传唤:“公安局找你有事,来时直接带着被子。”这含而不露的一句话,对于李某丽来讲却是不祥之兆,她心中不由打了一个寒颤。

  不能让嫌疑人有任何喘息的机会。当晚,地区公安处老侦查员吴振亚,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赵匡均、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何学民首先和康新建谈话:“你的案情重大,要将你升级,将你和你的妻子移送到地区审理,一会儿就走。”和李某丽谈话的内容也差不多。

  半个小时后,吴振亚、赵匡均、何学民开着一辆囚车将康新建、李某丽送往地区看守所。康新建坐在囚车的铁栏里,李某丽坐在囚车的后座上,二人一窗之隔。到地区看守所后,吴振亚、赵匡均下车办“手续”,“司机”何学民留在车上。10分钟后,吴振亚、赵匡均回到车上,对何学民说:“这两人想升级也升不成了,这里全满了,没有地方,还得把他们送回去。”20分钟后,女侦查员王子莹从李某丽身上搜出一张小纸条:“那个东西要放好,不要放在家里。”这显然是在地区看守所的10分钟时间里康新建传给李某丽的,民警们遂对李某丽进行了突审。

  吴振亚问:“李某丽,如实交代纸条上写的‘那东西’指的是啥?”李某丽沉默。经过对李某丽15个小时的突审,李某丽交代:大约在一个月前,康新建告诉她用假币跟别人换了一些钱,让她站在河堤上望风,康新建一个人下河堤,把钱埋在了他父亲的坟上。立即查证。21日下午5点多,侦查员挥锨在坟四周挖掘,最后挖出一个塑料袋。塑料袋内有用银行专用牛皮纸捆扎好的数捆人民币,另有一些硬币。纸币上有两枚血手印,银行封条完好无损,其中一捆人民币的牛皮纸封条上写有数字“139.1”。

  当晚9点,经技术人员检验,“139.1”正是遇害人王某生前所写。物证确凿,案件获得实质性突破。

  11月21日晚,民警连夜突审康新建、李某丽。面对威严的人民警察,康新建表现镇定,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康新建,你还想顽抗到底吗?”“我出来这阵子没干啥呀,可别冤枉好人呢。”康新建垂死挣扎。“算了吧,那么大的案子不会不留下任何痕迹,那天不是没有人看见你,现在让你坦白是给你一个从宽的机会。”

  康新建感到几双利剑般目光的压力,他开始如坐针毡,口干舌燥,一会要烟吸、一会要饭吃、一会要水喝。民警拿来两个夹牛肉的烧饼,又拿来两包香烟,全部递给了康新建。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老猎手。“康新建,不要再有非分之想了,说说埋在你爹坟地里的钱是怎么回事吧。”民警不紧不慢地说。

  康新建脸色骤变,这记重锤一下把康新建逼到了死角,再也无路可逃了。一阵沉默后,康新建精心构筑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在铁的事实面前,康新建不得不交代了杀人抢劫银行的犯罪事实。但同伙是谁?枪放在哪里?他闭口不说。这时,二楼范志刚局长的办公室里,丁保东、刘太亮、范志刚正研究怎么样突破康新建的心理防线,使他迅速交代出了同伙。

  审讯康新建在市公安局一楼,二楼上方正好是范志刚局长的办公室。这时,二楼断断续续传来铁链子的声音,康新建听得仔细,莫非弟弟康新光已被抓获?这时民警说话了:“康新建,别自作聪明,我们再给你一次机会。”康新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终于交代了同伙——同胞弟弟康新光。

  迅速抓捕同案犯康新光刻不容缓。凌晨2时许,公安民警迅速逼近康新光岳父家,把其院子包围起来。快速到位,踢开房门,未发现目标。民警们犀利的目光扫过每一个角落,忽的发现靠墙床上高高的被子微微一动,几名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掀开被子,几双有力的大手紧紧卡住了凶犯康新光。与此同时,各路人马捷报频传:朱成刚小组从商水县追回二犯已存入银行的3万余元赃款存折;赫延廷小组在康新建父亲的坟边起获了犯罪分子作案用的“”式手枪一支、子弹5发。

  康新建兄弟5人,康新建排行老三,康新光排行老五。兄弟两人文化程度不高,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都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但劳改期间没有洗心革面,刑满释放后,反而越来越敌视社会。看见其他人吃喝玩乐,自己一事无成,就把原因归结为社会的不平等。于是,黎明前的周口小城,时常游荡着两个鬼魅般的幽灵。

  1997年1月29日凌晨5点,康新建、康新光窜至周口联营车站,看见来周口办事的商丘地区某消防器材厂厂长贾某,二人用贴身携带的刀向贾某连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并抢劫现金4000余元。1997年8月6日,天色将亮时,康新建、康新光在周口油田路口看到一名携带公文包的年轻人似乎在等人,康新光便移步上前,以借火点烟为名,将其内装一支“”式手枪的公文包抢走。1997年8月8日,也就是抢到“”式手枪两天后,康新建、康新光怕原来曾一起作过案的同伙康石军揭发他们,就将康新建骗到沙河河堤上,用绳子将康石军活活勒死,然后刨坑埋掉。

  “哥俩有枪了,要干就干大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康氏兄弟二人在周口市郊区和相邻的商水、淮阳两县四处踩点,先后选择运钞车和练集、李埠口、搬口等5个地方的银行营业所作为抢劫对象,最后选定便于作案、容易逃窜的火车站分社。此后,二人连续数十次前往作案地段,观察营业员上下班规律,熟悉各班人员的长相和衣着,了解运钞车押送款时间。为进一步观察营业室内部情况,二人以“陈毛”之名存入1000元钱。作案前5天,又将这笔存款取出。为确保作案后成功逃跑,二人骑着三轮车,多次测试从火车站分社到家的时间。同时,二人也作了最坏的打算:如果和公安民警相遇,就拼个鱼死网破;万一不能跑掉,拿枪的人就将同胞兄弟打死,然后再自杀。

  10月17日夜,二人窜入火车站分社营业室后院,先用断线钳将后窗第二根、第三根钢筋从下端剪断后进入室内,将后门贯钉用钢锯锯断,然后用胶水粘好,从窗户跳出后又将钢筋恢复原状。18日上午8时45分,康氏兄弟实施了杀人抢劫银行犯罪。

  1997年12月31日,随着几声“砰砰”的枪响,震惊中原的周口“10·18”特大杀人抢劫银行案主犯康新建、康新光结束了他们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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