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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14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时间: 2024-04-07 04:24:12 |   作者: 皮带输送机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14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介绍

  1条建筑垃圾破碎加工生产线条水泥预制品生产线万块水泥预制品。总投资30906.67万元,环保投资65.50万元。

  施工现场设置封闭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物料堆放规范,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篷布覆盖;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装置,禁止运输带泥土上路。要求实施工程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散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避免产生的扬尘对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施工物料堆放区需远离沙窝村一侧,风速大于五级的天气应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项目停止施工。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的扬尘防控措施。

  施工期修建水冲式厕所、化粪池及污水管道,将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原州区三营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作业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施工单位应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段,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免夜间施工;对施工机械设备做定期的维修、养护,维护不良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添设备运行时的声级;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的安排施工工期,使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的规定。

  施工期产生的固态废料主要是建筑垃圾和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运送建筑废物的车辆离开施工场地时,要及时清洗整理干净车辆粘带的泥土;建筑废物要及时清运,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清运至政府指定位置堆放,禁止乱堆乱倒;临时沉淀池污泥,须干化处理后运至政府指定土方周转场综合利用;实施工程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建筑垃圾破碎加工生产线的上料、破碎、筛分粉尘:在破碎站上方设置1套半封闭式集尘罩,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限值。

  水泥预制品生产线的筒仓抽料放空粉尘:设置水泥筒仓进行散装水泥贮存,在筒仓排气孔处设置过滤式除尘器,排气口处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限值;

  水泥预制品生产线的混合搅拌粉尘:每台搅拌主机上方设置1套半封闭集尘罩,设置引风机负压收集粉尘,粉尘经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限值。

  食堂油烟:灶头上部设有烟罩,油烟废气由烟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烟道引至室外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无组织粉尘:水泥预制品生产线的配料仓进料粉尘,采取通过全封闭式皮带输送机送至搅拌设备内,配料仓加料口设置封闭式结构棚;物料卸料、堆放扬尘,均在全封闭库房内进行,并设置雾炮机抑尘,使粉尘大部分自然沉降在物料堆中;对于交通运输扬尘,采取厂区地面硬化,车辆轮胎清洗、路面定时洒水以及运输车辆限制超载、加盖篷布等措施,车辆定期保养维护、使用优质燃料等措施,厂界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限值。

  生产废水包括搅拌设备冲洗废水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1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1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原州区三营污水处理厂处理。

  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弃的含油污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设置1座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定时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一般工业固态废料:分拣废物贮存在废品库,可回收的作为可回收资源外售,不可回收的作为普通工业固态废料处置;建筑垃圾破碎加工生产线不合格品、袋除尘器收尘灰与沉降粉尘,直接回用来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清理后作为填方材料(修路)综合利用;机颜料废包装与废模具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废品库,定期送一般工业固态废料处置场合理处置。

  运行期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加油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运营维护以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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